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阴雷 时间:2023-09-25 点击数: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管理责任人即是所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员。安全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对违反实验安全规定且不听劝阻者,安全员有权停止其操作。安全员对首次独立进行实验操作的学生或其他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熟知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掌握基本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开始操作。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实验室不得存放与实验室使用和管理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四防措施(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人员离开实验室时要做到五关(关门、关窗、关电、关水、关气)。上下班时要清点仪器设备数量及时发现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

四、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电线:申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五、实验室涉及具有危险性操作和实验时(如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等),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

六、各单位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七、各单位必须制定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各单位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与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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